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加强我市中小学名优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广大教师追求教育理想,成名成家,根据松教通字[2009]126号《松原市中小学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松教通字[2012]128号《松原市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培养一批名师和名班主任,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对象的遴选
(一)遴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以及教师进修院校的教研员(教研员只能参加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均可按规定进行推荐评选。
(二)遴选名额
市里预计确定名师和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各50名;每县(市、区)名师和名班主任的推荐名额各15名、市直学校各1-2名。
(三)遴选条件
1、松原市名师培养对象遴选条件
名师培养对象应该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业绩卓著、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社会公认的优秀教师,是学科教学和教学研究的行家。
(1)从事学科教学工作10年以上,年龄男不超过53周岁(1961年6月以后出生),女不超过48周岁(1966年6月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吉林省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
(2)师德高尚,教学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县(市、区)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政府或教育局正式发文表彰的教育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
(3)教育教学素质好,在本市教育界知名度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吉林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省级教学标兵,省级教学新秀,省级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松原市教学能手。
(4)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先进,理论功底深厚。近10年来教育教学经验在市级及其以上会议推广、或在市级及其以上教研和教师培训活动中做过示范课和学科教学(或教师素质提高)专题讲座。
(5)科研能力强,近10年来成果显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正式出版过学术论著(不含论文集、习题集之类);在省级及其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论文、经验总结、科研报告;参加过省级及其以上正式推广使用的教材、教参编写;获得过科研成果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其以上者。
(6)基层学校的校长、教学副校长等领导干部除具备第1—第5条外,近3年来承担一个班的教学任务或每学期至少对教师进行两次专题讲座。
(7)教研员除需满足第1、第2、第4、第5条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从事教研工作5年以上;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教研员奖励;能亲自为教师做示范课;近10年来指导教师获得过省级课堂教学一等奖以上;主持的省级科研课题已结题。
2、松原市名班主任培养对象遴选条件:
名班主任应是师德高尚、管理科学、作风民主、学生拥戴、注重身教、能够发挥辐射作用的优秀班主任,是育人的模范、学生的良师益友。
(1)从事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并具备市级骨干班主任及其以上资格的现任班主任。
(2)工作业绩突出,近10年内本人获得过县(市、区)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政府或教育局正式发文表彰的教育先进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近5年均是学校的先进班级。
(4)有先进的育人理念和较高的工作艺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10年来班主任工作经验在县级及其以上相关会议上做过交流;近10年来在县级及其以上教研和教师培训活动中做过示范性班会或班主任工作专题讲座。
(5)班主任工作研究能力强,近10年来在班主任工作方面获得下列成果之一者:正式出版过论著;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过论文、经验总结、科研报告;参加过省级以上正式推广使用的教材、教参编写;获得过科研成果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其以上者。
(四)遴选办法
1、个人申报。
2、学校把关。学校要对教师进行全面、认真地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师德要严格把关,师德不合格的不能申报;二是工作业绩,要实事求是;三是科研成果,要真实、准确。真正把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的教师推荐上来。
3、县(市、区)选拔。县(市、区)教育局要对照遴选标准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4、审核认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采取分项赋分,累计计算,择优选拔的办法,确定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培养对象的培训
培训时间为期2年,分集中培训和实践训练两个阶段。
(一)2014年为集中培训阶段,参加90天的吉林省“国培计划”(2014年)市级名师、优秀班主任项目置换脱产研修,经考核合格,获得结业证书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培训。
(二)2015年为实践训练阶段,主要是通过培养对象在本单位建立个人工作坊的方式进行,基本任务是:确定个人研修课题,年末递交研修成果。组建学科研修团队,对象是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不少于8人,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专题研修活动,形成团队研修成果。
三、名师和名班主任认定
在2年的培训期间内,对名师和名班主任培养对象进行跟踪考察;培训结束后,进行师德和业绩的综合考核,择优确定为松原市名师和名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工作是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政策性强、教师普遍关注的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把关,按期做好培养对象的遴选工作,务于2014年6月25日前将名师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的相关材料(见附件1-6)报市继教办。
联系人:杨颖 汪英华,联系电话6190644,电子邮箱:jyxyjjb@126.com。
市继教办要做好培训对象遴选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将最优秀的教师选拔出来。要与置换脱产研修承办高校做好沟通、协商确定最佳的培训方案,做好学员的培训策划、组织实施与参培情况的监控和考核工作。经过2年的培训培养,力求打造出一批具有松原特色的高质量高素质的名师和名班主任队伍。
附件:
1. 松原市名师培训对象申报表
2. 松原市名班主任培训对象申报表
3. 松原市名师培训对象业绩成果登记表
4. 松原市名班主任培训对象业绩成果登记表
5. 松原市名师培训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6. 松原市名班主任培训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松原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8日
抄送:油区教育处
松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 印发 |